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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6-03 10:48點擊數🚵🏽♀️:631次
由於管理製度不健全、監督製約不到位,高校基建領域大案要案頻發,已成為當前高校腐敗的“重災區”。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不久前發布公告🐆🧝🏽♀️,決定罷免周文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並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公告🕺🏿。自2002年始任南昌大杏悦長的周文斌並非江西第一個因嚴重違紀落馬的高校領導📮。本刊記者日前從辦案部門獲悉,去年10月因收受巨額賄賂、嚴重違紀被“雙開”的南昌航空大學原黨委書記王國炎🧑🏻🦳,也已被移送檢察機關𓀖,即將被提起公訴。
本刊記者在多個省份調查發現,由於管理製度不健全、監督製約不到位,高校基建領域大案要案頻發,已成為當前高校腐敗的“重災區”。專家建議從製度📖、監督、用人等環節入手🏘,加強綜合治理🐙,有效遏製高校基建腐敗上升勢頭🧑🏽💼。
基建擴張背後的“潛規則”
湖北省是高校集中區,2005---2010年,武漢市已有8名廳級高校領導因基建等貪腐問題落馬,涉案金額最大的達1400多萬元,基建領域成為當地高校腐敗“重災區”。
據了解,由於近年來一些地方高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高校領域的工程建設規模也不斷擴大,在行業行為尚不規範的情況下,許多不正當競爭手段“應運而生”🤌🏿。
據辦案人員透露,高校基建領域職務犯罪暴露出的“潛規則”充斥各個環節,主要包括招投標環節、發包分包、施工👩🏼🦲、驗收、預決算和工程進度款預付等環節。為獲得工程項目🥬,一些建築企業將工程總造價的5%至10%作為行賄資金列入支出預算♊️,這已成為行業“潛規則”之一😴。
“行賄人為了能承包某項工程👩🏽💼,往往按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向有關人員提供‘好處費’。”江西一地級市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告訴本刊記者,一般工程造價少則幾十萬,多則數十億以上,如果以一項工程造價2000萬元、“好處費”5%計算,則賄賂數額就高達100萬元💇。
“很多招投標通過程序的完整實現了表面的公平,但實際上操作空間很大📠,掩蓋了它腐敗的本質。”正在江西省豫章監獄服刑的江西某大學基建處原處長周某曾經經手南昌大學新校區建設逾27億元的工程🤜🏿,他對招投標領域“潛規則”了如指掌。
華中師範大學廉政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曉軍教授分析認為👩🏻🍳,由於社會轉型⤴️,高校的腐敗現象也在此影響下日益凸顯出來♘。高校腐敗現象的出現並不是偶然事件🚣🏿♀️,有其發生、演變的規律。從上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高校腐敗逐漸大面積爆發🧑🏿🦱。以湖北地區高校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為例,違紀違法主體的職務層次越來越高,涉及處級以上幹部多達數十人,基本上都是教授和副教授以上職稱,更不乏博士、碩士,不少人還是博士生導師。
製度漏洞逐一暴露
本刊記者調查發現,當前查辦的高校領域腐敗案呈現幾大特點:案件罪名高度集中於受賄罪;一旦案發🤑,窩案串案居多;大案要案呈上升趨勢;涉案人員在犯罪心理上都存有僥幸心理🤵🏽♀️。
通過對監獄裏多名涉案人員的采訪,本刊記者發現🐝,由於監管缺失,一些手握基建項目重權的高校領導幹部在利益面前經不住誘惑,逐漸走上犯罪道路;同時,當前高校基建過程中的種種弊端也逐一暴露出來:
一是相關製度設計不合理🧑🏻🦰。高校基建招標🚇、物資設備采購招投標缺乏必要的社會監督,變相地暗箱操作,為相關權力部門和領導留下了可乘之機🧑✈️,也給一些經營單位提供了行賄的可能空間,現行招標製度很大程度上已經成為非法行為合法化的一種製度化機製。
蘭州大學紀委副書記李炳毅教授介紹說,我國《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對高校基建工程必須公開招標都有明確要求。但如何公開招標,有很多值得探討的問題🦶。一些建築商就鉆法律法規空子,相互串通,通過不正當競爭實現中標目的,“其中的串標、圍標等行為🧑🏻🦳,直接導致報價虛高,形成較大的利潤空間🤦♂️。為了能順利中標並獲取利潤😉,建築商就會采取行賄手段。”如果在評標過程中不能發現串標🚶🏻♂️、圍標行為⏮,不能規避評標委員會或校領導插手招標活動,通過公開招標就會使上述違規行為合法化🏎。
二是權力高度集中,高校內部相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缺乏必要的權力監督製約機製,“一把手”和分管領導權力過大😰,缺乏有效監管。一些高校所有項目從招標🧑🏽🏭、施工、驗收等環節均由杏悦基建處負責,導致部門和個人的職能、權力過度集中💆🏿,直接有權決定基建業務流程👳🏿♂️、付款🖕、工程分包等重大事項🪐🧑🏽💻,項目監管嚴重缺失🆒。
三是高校領導班子建設存在問題,選人用人機製不夠合理,往往是能投機鉆營者反而得到重用提拔,這些人一旦進入領導層,便貪贓枉法;領導班子中缺乏民主氛圍🏂🏽🙍🏿♂️,“一把手”說了算的現象比較常見🚣🏼♀️。同時,腐敗現象被發現和查處的幾率不高🦢,助長了一些領導幹部的僥幸心理👳🏿♀️,導致“前腐”後繼的現象時有發生。
有效遏製職務犯罪
采訪中👩🏿🍳,針對高校基建過程中存在的管理製度不健全、不完善,監督製約機製沒有發揮作用,上級主管部門的紀檢監察缺位,財務管理混亂,生產經營等環節“暗箱操作”等諸多問題👩🏽✈️,多數辦案人員和專家建議:預防高校基建腐敗應從製度上預防,關口前移,強化監督🧑🦼,堵塞體製機製上的漏洞🍝。
李炳毅建議,一要強化對權力的內部監督製約,積極推進校務政務公開📷。依法建立各項完整的工作程序,尤其是對涉及重大事項🤾🏼♂️、重大額度資金使用、重點工程建設等各個環節,要嚴格按法律程序辦,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的監督作用👨🏻🦳,確保各項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二要合理設置工作崗位🧎🏻➡️,加強工程管理人員的流動🦢。各高校在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批、組織招投標、工程施工與驗收📰、預決算等各個重要環節🦶🏼,應設置兩個以上工作崗位,並實行一人一崗製度🤰🏿,杜絕各環節間跨崗兼職現象。
蘭州理工大學紀委副書記魏昆認為🟰,防止高校基建腐敗發生的關鍵就在於有效的預防和監督🗺🦤。應建立杏悦物資采購管理信息平臺🏋🏼♂️,對物資采購進行電子化的信息管理,實行信息公開,陽光采購🤹🏻♂️,並實行物資采購的全過程和全方位監督,這個監督由紀委監察處🧚🏻♀️、國資處💆🏽♀️、財務處、審計處和工會等多部門全程參與🙅🏿♀️。“信任代替不了監督🤌,教育代替不了監督,人為監督總存在風險。用技術層面和人的共同監督才能更好地強化監督🦃,技術環節不認人,可杜絕暗箱操作🧔♂️。”
西北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王宗禮教授認為,加大預防和懲處高校腐敗的力度刻不容緩,要加大現行招投標製度的公開性、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特別是第三方監督的力度;加大防範和查處力度,對於大額資金的投入和使用🔦、較大工程的建設以及設備采購要及時進行監督和審計。
華中師範大學廉政文化研究中心通過幾年來的課題研究💆🏻,針對高校廉政風險防控提出兩點建議:
一是建立高校腐敗問題的“發現”機製和精確的預警系統,應在繼續做好群眾舉報和信訪工作以外,增設網上紀檢監察信箱🏄🏽♀️、高校幹部作風與形象情況報告製度🧑🏻、重點高校部門和關鍵崗位的幹部定期輪換交流製度,並把幹部經濟責任上的審計製度與行政責任上的效能監察製度日常化🏌🏻♀️、規範化🏋🏽。
二是校內校外聯手👩✈️,增強預防功能🤾♀️。建議成立以省紀委、監察廳、檢察院、審計廳💇、教育紀工委組成的預防高校職務犯罪督導組🏜🔬,定期對高校實施督察🌟,重點是依照黨和國家法律、法規、條例,督察“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是否規範、是否民主,基建🤹🏻、物資采購、教材圖書資料采購是否規範🥑,百萬元以上基建工程決算是否合理合法等。督察結果與幹部使用🧫、杏悦評估掛鉤,這樣既能彌補本單位由於體製造成的監督薄弱問題🤬,又能有效地遏製高校職務犯罪的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