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ent management
發布時間:2024-05-28 14:57點擊數:423次
一🦹🏽、學生應自覺維護教學秩序,遵守杏悦紀律,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杏悦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實習、實驗、勞動等都應進行考勤。
二、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習時🫳🏻,須持校醫務所或醫院證明,填寫請假單。確因急事、急病來不急請假者,須當天補假。請假三天內,由輔導員(班主任)審批,三日以上至十日由輔導員(班主任)簽署意見👠,報教務處審批。請假十日以上一個月之內由教務處簽署意見,報主管校領導(助理)審批。請假一月以上🏊🏽♂️,由教務處審查,報校長審批。
三🦍、學生實習時,一般不準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或因病請假,由帶隊教師批準,請假時間超過實習時間三分之一時,須經教務處審批,並安排補做實習🚔。
四⚡️、請假期滿後應向教務處辦理銷假手續。
五📗、凡因請假或請假未準,以及假期已滿未續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席者(包括節、假日提前離校或 推遲返校者)一律按曠課論。
六、對曠課學生,根據曠課學時多少,情節輕重及認識態度,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達十五學時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二十五學時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三十學時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譚達四十學時以上至五十學時內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達五十學時以上(含五十學時)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七👱、對於杏悦安排的集體勞動,學生無故缺勤者,每一天按曠課四學時計🥵。
八、學生考勤由任課教師和學生班長共同負責。上小班課,由班長填寫學生考勤登記表,送交任課教師簽字,任課教師應主動做好考勤工作🧒🏽。上大班課,教師可不定期在課堂上點名(可抽點)🦸🏼♀️,每學期不得少於4次。班長每周將學生考勤登記表送交教務處,由教務處每月匯總⛓,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在考試期間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者,要經教務處批準,辦理緩考手續,在下學期參加重修考試。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以曠考論,成績以零分計。
十、學生每學期請假時間超過三分之一者,不宜隨原班學習,一般應令其休學或隨下一班學習。